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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解当前自主品牌机电产品出口现状,支持自主品牌机电产品出口,加快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根据国家商务部的要求,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主品牌机电产品出口情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抽样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调查对象:按商务部要求确定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见调查企业名单表)。 二、抽样调查报告期: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三、抽样调查问卷回收:抽样调查问卷回收截至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请各调查企业于截止日前用特快专递送达湖南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由商务厅转报商务部。 四、要严格按照商务部设计的调查问卷认真填写,不能空缺遗漏所需要填写的项目,企业必须在每一张调查问卷的首页,按要求填写填表人姓名、企业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填报调查问卷的日期,以便进一步跟踪。企业上报调查问卷一式二份,并在封面盖上公章。 五、各市州商务局、各调查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专人具体落实。确保调查质量和问卷回收数量,圆满完成抽样调查工作。 联系人:游标、彭月娥、许晓明; 电话:0731-2287108、2287167、2292282;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一号办公楼17楼,湖南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邮编:410001。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省机电品牌调查企业名单 2、中国机电行业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情况抽样调查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